发布时间:2025-09-25 23:59 | 来源:花生红米饭网 | 浏览:4652次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众筹商品也日益流行。借助,《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李静 发于2025.9.29总第120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1935年年底,一个冬日的下午,林徽因已经在梁思成的办公室连续工作三个小时。那一年,她和梁思成在山东曲阜考察了孔庙建筑群,并沿胶济铁路途经历城、章丘、临淄、益都等11个县,寻找散落山涧旷野的“文化瑰宝”。归来后,有大量案头工作。此刻,里间只有她一个人,窗户正好可以俯瞰天安门的院子。 “现在是五点三十分。夜幕...。网络众筹商品指的是发起者为实现自己的项目设想,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众发起融资请求,并在融资成功后向支持者给予特定商品的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所以,国庆中秋假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京彩秋韵 双节同庆”为主题,推出2400余场特色文旅活动,并精选京郊微度假、工业研学游等创新体验场景,深挖骑行、赛事等潮流玩法,推出了系列主题文旅线路,为8天小长假送上首都“文旅大餐”。--> 主题文旅线路 【重温峥嵘岁月】 从卢沟桥的滚滚硝烟到平西根据地的嘹亮红歌,北京这片热土上,镌刻着不屈的精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心梳理城市红色记忆,串联起那些承载着...。但是这种商业模式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有时,新华社联合国9月26日电(记者潘云召 刘畅)当地时间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 李强表示,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回首既往,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宝贵启示: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最热切的共同期盼,团结合作是人类进步最强大的力量源泉,公平正义是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追求。 李强强调,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始...。出现纠纷后应当如何维权呢?-->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涉及网络众筹商品的案件,支持了消费者小杨的诉讼请求,判决众筹发起者某科技公司退还小杨支付的全部众筹款项,并承担商品寄回产生的运输费用。 【案情回顾】 “众筹”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 某点平台是专门开展众筹业务的网络平台,该平台的《支持者协议》1.3条约定“众筹指发起者与支持者共同完成项目、实现梦想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支持者出资支持发起者、发起者完成项目并依据项目页面中的约定完成承诺”。 2023年7月,某科技公司在某点平台发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众筹项目,目标金额为698000元,支持者可通过支付6980元参加该项目众筹,回报为“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众筹项目页面展示了商品的外观,“众筹回报”处载明“本次众筹车款仅需6980元即可拥有,所见即所得,全国均可上牌上路,为潮流出行圆梦”;“公司简介”处载明“本次众筹活动的车款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整车质检及3C认证申报,是新国标范围内可合法上牌上路的改装车款”;“风险提示”处载明“您参与众筹是支持将创意变为现实的过程,而不是直接的商品交易,由于发起人能力和经验不足、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因素,众筹可能失败……” 2023年8月,小杨支付6980元参与众筹项目。当月,涉案项目众筹成功。同年11月,小杨收到涉案电动车时发现随车的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不符,导致该车辆无法正常上牌。 小杨与某科技公司沟通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还6980元并退货,同时承担退货运费。某科技公司不同意小杨诉讼请求,辩称双方并非买卖合同,涉案众筹项目为投资行为,平台众筹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众筹商品成功后无法退款。 【法院审理】 支持者下单是“购物”而非“投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小杨货款6980元,小杨将涉案电动自行车退还某科技公司,退货运费由某科技公司承担。某科技公司不服,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从某点平台的规则来看,商品众筹既不是买卖合同也不是合伙合同,需要结合众筹时商品的具体状况、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来界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某科技公司在众筹项目页面展示众筹商品的外观,列明众筹商品的详细参数并保证可合法上牌,可以确认该商品在众筹时已经生产并不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众筹支持者下单时没有商品研发失败的预期,其下单是为了取得商品所有权而不是为了投资回报,在此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买卖合同的属性,因商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小杨支付款项后,某科技公司要承担出卖人的相关义务。本案中小杨收到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产品合格证,导致该车无法上牌,交付产品合格证是出卖人负有的从给付义务,某科技公司违反该给付义务,直接导致小杨无法使用该电动自行车,涉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小杨有权要求解除涉案合同并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货退款。综上,北京四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众筹也需遵循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商品众筹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双务合同,但是无法纳入民法典合同编所规定的典型合同中,从合同类型来区分,商品众筹合同可以被认定为非典型合同,也可以被称为无名合同。 关于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依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的规定,可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编的相关规定并可以参照典型合同中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商品众筹合同要结合众筹商品的具体状况、双方真实的缔约目的来寻找相应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商品众筹合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众筹时,如果发起者明确告知众筹商品尚未研发或者正在试验阶段,支持者下单时对于商品研发失败有相应的风险预期,此种情形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参照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发起者在发起众筹时众筹商品已经生产或者不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支持者下单时并无商品研发失败的预期的,此种情形下支持者参与众筹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众筹商品的所有权而并非为了投资回报,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具有买卖合同的属性,要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本案情形明显符合第二种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等。第十九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出卖人交付商品的相关单证是出卖人的从给付义务,本案中,某科技公司交付电动车合格证与车辆不符,违反从给付义务,该违约行为导致小杨无法正常使用电动自行车,即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小杨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是涉及商品众筹模式的典型案件,众筹主体涉及众筹平台、众筹发起者、众筹支持者等多方主体,在众筹过程中存在众筹成功、众筹失败、项目终止等多个情形。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一是明确了商品众筹合同的法律性质为非典型合同,不能简单定义为某一类合同,要善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根据商品众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当事人缔约时的真实意思参照适用典型合同中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二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后,要准确界定商品众筹中发起人需要承担的出卖人的义务及合同解除的标准。该案为商品众筹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明确了司法保护路径和类案裁判提供了思路。 文/杨宗腾王远哲(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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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9月30日电 (杨杰英 李梦冉)在全国首个科普月期间,科学家精神山西省科普基地积极行动,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科学实验秀带入全省36个县域的104所幼儿园,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赢得未来”为主题,激发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推动基层科学启蒙教育发展。活动现场。陈佳栋 摄 作为山西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普基地,该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仅义务开展科普表演,还向基层幼儿园精准输送了5000余套、共计50000余件“科学教育资源包”,有效缓解了部分县域幼儿园科学教具短缺的问题,为持续推进幼儿科学教育提供了实物支撑。活动现场。陈佳栋 摄 科学实验秀作为本次科普月的亮点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40余场。活动精心设计了“火焰掌”“空气炮”“马德堡半球”等经典科学实验,并将“魔法森林的故事”“哪吒之科学比武大会”等儿童喜爱的叙事元素融入表演环节,使抽象的科学知识转化为可感、可触的趣味场景。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孩子们全神贯注,在惊叹与欢笑中理解科学原理,萌发探索欲望。活动现场。陈佳栋 摄 科学家精神山西省科普基地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是基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科普资源下沉基层的重要举措。未来,基地将继续创新科普形式,拓展科普内容,助力县域科学教育水平提升,让科学的种子在更多孩子心中扎根,为培养具备科学素养的新一代奠定基础。(完)--> 【编辑:刘阳禾】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2025年第三季度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发布,聚焦19个领域,共发布37个创新案例。全总定期发布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是落实“559”工作部署中关于选树培育推广先进典型标杆工作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发布的创新案例推出省级1个、地市级22个、县级9个、企业5个,地市级以下案例比第二季度增加8个。同时,突出典型性,进一步开展调研,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切口小的案例,如辽宁锦州工会提升“就业帮扶云”实效、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工会提高工会驿站使用率和知晓率、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工会服务楼宇新模式、浙江宁波工会创新片区化服务机制、湖北宜城工会创新行业协商机制、四川资阳工会破解外企建会难题等。 为了案例更加通俗易懂、便于学习,本次发布的案例从针对问题、主要做法、经验启示3个层面简洁概括案例做法和操作步骤,力求看得懂、学得会。特别是注重立体化展现,针对部分案例,制作推出相关视频,在发布时同步予以展示。 本次创新案例通过“职工之家”APP、全总官网、全总微信公众号、工人日报客户端、中工网等平台发布,供各级工会和职工学习借鉴。 一、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工程 江苏苏州市总工会创新“AI融媒+沉浸式教学” 打造职工思政教育“爆款”模式 新疆阿勒泰地区职工夜校“思政+素质”双提升 搭建各族职工成长交融新平台 二、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建设工程 河北保定市总工会打造“创新工作室联盟+工匠学院”合作模式 激发职工创新动能 中建集团工会促劳动竞赛走出国门 筑“一带一路”精品工程 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程 安徽铜陵市总工会突出技能导向 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改革 宁夏吴忠利通区总工会建立立体网格体系 全面提升产改质效 四、工会维权服务提升建设工程 辽宁锦州市总工会实行管家式服务 提升“就业帮扶云”服务效能 广东佛山顺德区总工会践行普惠理念 推动职工互助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工会数智化建设工程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运用“职工之家”APP成果 开拓企业工会数智化建设新路 四川成都市总工会基于“职工之家”APP共性功能 探索打造数智化下沉应用场景 六、工会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351+”专项行动 河南郑州市总工会运用12351热线高效预警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工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 山东邹城市总工会以专业队伍与优质服务 提升12351热线办理效能 七、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 江苏南京市总工会推动T3出行算法协商 保障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 辽宁沈阳市总工会以美团建会为突破口 推动全市头部平台企业建会全覆盖 八、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三年行动 黑龙江七台河市总工会打造结对互促模式 助力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提质增效 江西赣州赣县区总工会借力网格员 赋能非公企业建会新活力 九、“小三级”工会建设三年行动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总工会依托楼宇议事会基层治理平台 推动工会实现有形有效覆盖 四川资阳市总工会分类施策精准服务 破解外资企业建会难题 十、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重庆永川区总工会搭建多元监督网络 拓展工会法律监督新途径 云南红河州总工会借助执法检查契机 解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突出问题 十一、农民工、困难职工、女职工等重点群体维权服务工作 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总工会瞄准职工群众需求 提高工会驿站知晓率、使用率 重庆渝中区总工会暖心托管护航成长 精准服务新就业群体 十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 湖北宜城市总工会创新化工行业协商新机制 破解高危行业职工权益保障难题 山东青岛市总工会指导迪尔出行打造平台企业民主管理新路径 十三、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 湖北黄石市总工会加强与各部门联动 提升维护安全稳定整体效能 福建厦门同安区总工会推进工业园区网格信息员队伍建设 夯实筑牢劳动领域安全稳定根基 十四、产业工会更好发挥作用工作 湖南长沙市总工会以“工会链”服务产业链 探索建立产业工会工作新模式 陕西省能源化学地质工会补齐服务职工短板 十五、工会外事和港澳台工作 中原油田天然气处理厂工会创新打造全时段关怀模式 助力“一带一路”海外征程行稳致远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助力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十六、选树培育推广先进典型标杆工作 湖北省总工会强化制度保障 激活职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电网公司工会用心用情做好对口援藏工作 十七、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和经费审查审计工作 广东广州市总工会攻坚克难创新完成工会资产确权工作 浙江湖州安吉县总工会建立特色经费补助机制 推动“小三级”工会有效运转 十八、自身建设改革工作 浙江宁波市总工会创新片区化服务机制 打通联系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十九、工会系统党建工作 浙江杭州市总工会以体验式、沉浸式调研推动年轻干部练就过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河北邢台市总工会探索“一线主题党日”实践模式 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职工能力 【编辑:刘湃】